“遗”在古文中的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分析,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遗失、丢失
表示因疏忽或意外失去物品,如《韩非子·难二》中“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耻之,三日不朝”。
赠送、馈赠
指主动给予他人财物或信息,如《信陵君窃符救赵》中“公子闻之,往请,欲厚遗之”。
遗留、保留
表示留下或保存下来的事物,如《伶官传序》中“此三者,吾遗恨也”。
特殊用法
死人遗留 :特指死者留下的物品或遗愿,如《序》中“继述先烈遗志”。
排泄 :古语中通假为“失”,如《韩非子·有度》。
遗失类 :《过秦论》(秦无亡矢遗镞之费)、《乐羊子妻》(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
赠送类 :《信陵君窃符救赵》(欲厚遗之)、《送东阳马生序》(父母岁有裘葛之遗)。
遗留类 :《伶官传序》(此三者,吾遗恨也)、《孟子·离娄下》(知遗而不忘)。
读作yí时 :本义为遗失,如“路不拾遗”。
读作wèi时 :表赠送、遗留等义,如“遗书”“遗愿”。
“遗”为动词,需结合上下文理解具体含义。例如“遗老遗少”中的“遗”指失去配偶的老人,而非字面“遗留”。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遗”是一个多义词,需根据语境判断其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