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涉及的税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需根据业务类型和规模进行具体核算和申报:
增值税
现场制作并直接销售食品、外卖食品均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外购食材未加工直接销售需按货物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以企业盈利额为计税基础,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20%优惠税率。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7%、5%或1%缴纳。
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额的3%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 :按增值税额的2%缴纳。
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员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
资源税 :使用自来水、天然气等需缴纳。
印花税 :签订合同、凭证等需缴纳。
房产税 :自有房产按原值70%×1.2%缴纳。
土地使用税 :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
车船税 :车辆需缴纳。
营业税已废止 :自2016年5月起,餐饮业增值税改革后,原营业税5%税率已纳入增值税体系。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可免征增值税。
需准确核算销售额、成本及进项税额,确保合规申报。
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收入按“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建议餐饮企业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选择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案,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