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高考中蒙古语文乙科目的加分政策,综合相关信息说明如下:
加试要求
蒙古语文乙是内蒙古高考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同时参加蒙古语文乙和外语考试。
成绩折算方式
蒙古语文乙与外语成绩按 50%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 ,计入高考总分。
若考生只考了蒙古语文乙或外语其中一科,则该科目按50%计入总分。
总分构成
蒙古语文乙(折算后)+ 外语(折算后)= 1科成绩(满分150分)
其他科目(数学/语文、文综/理综)按100%计入总分。
满分情况 :蒙古语文乙150分(50%折算)+ 外语150分(50%折算)= 150分;数学/语文150分+ 文综/理综300分= 450分,总分为600分。
单科情况 :蒙古语文乙100分(50%折算)+ 外语100分(50%折算)= 100分;数学/语文150分+ 文综/理综300分= 450分,总分为550分。
报考限制
未加试蒙古语文的考生无法报考要求该科目的专业或院校。
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基于2016年发布的政策文件,高考政策可能存在调整,建议考生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蒙古语文甲:蒙古语50%、汉语50%,满分150分;
普通高考科目(数学/语文、文综/理综):满分150分。
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考生咨询内蒙古教育考试院或学校教务处,获取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