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课老师培训学时的要求,综合不同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试用期培训
新任代课教师在试用期内需完成不少于 120学时 的培训,以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岗位培训
教师岗位培训每五年累计不少于 240学时 ,即每年不少于 48学时 。
日常培训
参加县市区级教研会按 6学时/天 计算;
校级教研会按 每2小时1学时 计算;
一般教师培训按 8学时/天 (分上午、下午各4学时)计算。
专项培训
主讲校级公开课按 2学时/次 计算;
县市区级公开课按 15学时/次 计算;
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规范性培训由教育局统一计入学时。
新任教师 :试用期内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且需通过教学能力测试(含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等);
在职教师 :每年需完成 90学时 培训,其中专业知识60学时、公需知识30学时。
不同地区或学校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学时要求,建议以当地教育部门最新文件为准。例如,2024-2025年期间,部分教师需完成 90学时 年度培训,其中包含60学时专业知识和30学时公需知识。
以上信息综合了教师岗位培训、新任教师培训及日常教研活动的要求,具体以实际培训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