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的核心目标与主要内容可归纳如下:
稳就业
通过政策调控稳定就业总量,确保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的目标。
促就业
重点支持青年群体(如高校毕业生)就业,取消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限制,调整机关公招年龄上限,并扩大基层服务项目(如“三支一扶”)的招募规模。
高质量就业
提高就业质量,推动劳动者技能提升与职业发展,强化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政策支持青年就业
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限制,放宽机关公招年龄要求。
扩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规模。
强化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
实施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推广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长期岗位补贴(最高1540元/月)及社保补贴。
设立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人)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困难群体创业。
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通过产业引导、基础设施投资等政策,缩小地区间就业差距,推动中西部及基层地区发展。
实施主体 :政府主导,社会群体参与,涵盖人社、财政、税务等多部门协同。
保障机制 :建立就业监测预警体系,及时调整政策;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技术进步影响 :关注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技术带来的岗位替代风险,通过职业培训与教育体系转型应对。
以上政策综合了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既注重短期就业稳定,又兼顾长期质量提升,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就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