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赋分制是新高考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其核心规则和操作方式如下:
科目组成
赋分制适用于所有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统考科目,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再选科目(如物理/历史、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计入总成绩)。
分值体系
总分750分,其中统考科目占450分(语数外各150分),再选科目占300分(每科100分)。
等级划分
将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5个等级:
A等级 :100-86分(前15%)
B等级 :85-71分(前35%)
C等级 :70-56分(前35%)
D等级 :55-41分(前13%)
E等级 :40-30分(后2%)。
人数比例
各等级人数比例固定,确保整体分布合理。
转换公式
赋分公式为:
$$Y = X times 0.3 + 740 times 0.7$$
其中,$X$为原始分,$Y$为转换后的等级分。
转换区间
A等级:100-86分
B等级:85-71分
C等级:70-56分
D等级:55-41分
E等级:40-30分。
四舍五入规则
转换后的分数按四舍五入取整。
最终成绩
高中阶段考生查询成绩时,再选科目成绩已按等级赋分后显示,无需自行转换。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统考科目(450分) + 再选科目赋分(300分)。
避免极端分数
最低分30分保底,避免因极端分数影响排名。
政策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