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院系填写需根据学习情况选择对应院系,具体规则如下:
有系统学习的情况
若自考课程由学校系统开设,需在院系处填写具体院系名称(如经济学院、理工学院等),并注明专业名称。例如:会计专业选经济学院,计算机专业选理工学院。
无系统学习的情况
若自考为自学模式,无固定院系信息,可在院系处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例如:未参加学校课程的学生,直接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
多所院校毕业的情况
若在多所院校完成学业,需按主毕业院校顺序填写院系名称及专业,其他院校信息可补充说明。
注意事项 :
填写时需确保院系名称与所学专业一致,避免混淆。- 若不确定具体院系,优先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通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