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方式及流程如下:
基本资助
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生活费(如注册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等)。
学费资助
部分项目提供学费资助,具体金额根据项目协议确定,不包含必修课以外的自费课程。
生活费 :硕士研究生约1500-2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约2000元人民币/月。
学费 :根据项目协议执行,部分项目可能包含学费报销。
录取后发放
补助金通常在录取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发放至申请人账号。
按月结算
学费按学期或学年分期支付,需在留学单位规定日期前提交申请。
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可向留学单位垫付,回国后报销。
特殊支付
国家留学基金委可直接支付至留学单位账户,或提供境外转账账号。
不包含费用
资助不覆盖必修课以外的学费、自费课程、住宿费及个人保险等。
币种与汇率
同一学期学费需以同一币种申请,汇率按国家外汇管理局中间价折算。
若留学单位无法折算,申请人需自行支付后报销。
材料要求
需提交护照、出入境记录、学费支付凭证等材料。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完成经批准的学习计划,学成后回国服务。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