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经就业人员”的定义,综合不同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在职人员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企业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个体户
个人或家庭自主创办工商业,通常无雇工,自行完成生产经营活动。
自由职业者
无固定工作单位,自主选择工作方式(如咨询、设计、写作等),但需通过自身能力获取报酬。
自主经营者
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独立经营企业或项目(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
年龄要求 :通常为16周岁及以上。
劳动参与 :需从事1小时(含)以上的社会劳动,或因学习、休假等暂时未工作但保留工作单位。
收入条件 :需获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且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临时就业 :如实习、兼职等,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且收入达标,也可视为就业。
在校学生 :部分情况下(如实习)可能被统计为有就业意向或已就业。
该指标反映劳动力资源利用情况,是衡量国家经济活力和民生水平的重要依据。
(注:不同地区或统计机构对具体定义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官方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