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7月发布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政策,培训储值上限规定如下:
基础标准
设立不足一年的机构,监管账户最低留存余额需不少于10万元;
设立满一年的机构,监管账户最低留存余额需满足以下条件:
不少于上一自然年培训经费收入总额的10%;
不少于10万元(两者取较大值);
上限为500万元。
动态调整机制
若机构监管账户首次留存余额超过20万元,开户时缴入的最低余额起点金10万元可转为基本账户,后续监管账户仅需维持10万元最低余额。
特殊政策
经市教育局批准,考核优秀、诚信经营的机构可申请降低最低余额标准,但需符合相关规定。
注意 :以上信息为历史政策内容,当前(2025年)政策可能已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