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务存货主要包括以下会计科目:
原材料
未加工的物料,如金属、化工原料、农产品等。
在产品
正在加工但未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的产品,已投入部分生产资源但未达到可销售状态。
半成品
经过一定加工但未成为最终产品的中间产品,已通过质量检验并入库。
产成品
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检验合格,但尚未销售的产品,可直接用于销售或进一步加工。
库存商品
已加工完成并入库的成品物料,可直接对外销售。
包装物
用于包装产品或运输的容器、材料等。
低值易耗品
单位价值较低但使用次数较多的消耗性材料,如工具、清洁用具等。
委托加工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或产品,尚未收回或尚未支付款项。
委托代销商品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所有权仍属企业。
受托代销商品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的商品,属于企业的负债。
生产成本 :归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期末转入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存货的核心特征是 持有目的为出售或耗用 ,而固定资产则是为长期使用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通过以上分类和管理措施,企业可以更清晰地掌握存货状况,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