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保留学籍需根据具体情形办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申请条件
学生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向目标学校申请借读,学校审查通过后办理借读手续。
学籍管理
借读生学籍由原学校保留,需缴纳借读费用。学校需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发展报告和高考电子档案。
注意事项
市内跨区就读不视为借读;
学校一般不接收借读生。
申请流程
学生需通过学籍系统提交休学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健康证明、家庭情况说明等),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休学手续。
复学要求
休学期间需保持联系,未申请复学的学校会通知家长办理复学手续。退伍后两年内凭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可恢复学籍。
申请材料
学生需到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等材料。
办理流程
县级征兵办审核后,将材料寄送高校招生部门,高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退伍后两年内凭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时间要求
休学申请需在休学前完成,超过规定时间将失去保留学籍资格;
入伍申请需在入伍前完成。
遵守规定
保留学籍期间需完成规定学分、缴纳学费,并遵守学校管理规范,否则可能失去学籍。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最新规定为准,建议办理前咨询目标学校学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