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退费是指个人在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后,因特定原因申请退回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行为。以下是具体说明:
重复缴费退费
若因重复参保导致多缴费用,可在归集养老保险关系时申请退回重复缴纳部分的个人缴费本息。
离职或终止就业退费
自然离职 :停止缴纳社保后,次月开始停止计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合同终止 :因单位终止雇佣关系而离职时,可申请退还未完成缴费期的费用。
特殊原因退费
死亡或出国定居 :参保人死亡或出国定居时,个人账户及统筹账户余额可依法退还。
准备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或银行卡、缴费凭证等材料。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当地社保局窗口填写退费申请表并提交。
审核与退费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退费金额打入指定银行卡或社保卡中。
养老金不可退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属于终身缴费型保险,缴费后不可直接退费。
退保限制 :
退休时未缴满15年,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出国定居或参保人死亡可申请退保,但仅退还个人账户8%的金额,统筹账户12%无法退还。
退保流程差异 :若通过税务部门办理退保,需先向主管税务局提交退费申请,再至社保机构办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退费政策和所需材料,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