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是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而设立的一项就业扶持措施,旨在通过实践锻炼帮助离校未就业人员积累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以下是具体说明:
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或毕业年度学生,提供3至12个月的岗位实践锻炼活动,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
非正式就业性质
见习人员与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但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属于正式就业。
适用对象
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16-24岁未就业青年;
部分地区扩展至户籍不在本地但本地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
见习单位
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
时间安排
见习期通常为3至12个月,具体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员适应情况调整。
缓解就业压力 :通过实践锻炼帮助毕业生建立职业信心,缓解毕业焦虑;
提升能力 :强化动手能力、团队协作和社会适应能力,为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政策支持 :政府提供见习补贴,部分地区对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给予额外优惠。
普通实习多为学校组织,属于教学环节;就业见习以就业为导向,由政府主导并承担一定社会责任。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或线下机构申请,需符合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地政策文件及官方解释,确保权威性和全面性。